[0]泗阳县泗水·桃花源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 | 项目名称 | 泗阳县泗水·桃花源 |
标段编号 | E************002001 | 标段名称 | 泗阳县泗水●桃花源项目监理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泗阳县泗水●桃花源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泗阳县泗水●桃花源项目已由******改革局以泗发改投〔2024〕3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泗阳县城南,泗阳县水杉大道北侧、蔷薇路东侧、泗阳植物园西侧
2.2项目建设规模:总规划用地约106.3005亩。建筑内容包括新建住宅、商业、物业用房、配套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10.6万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约7.09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泗阳县泗水●桃花源项目施工图设计期、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服务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2025 年4月,建设周期约1450 日历天。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45000万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根据项目实际开发进度,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批次付款,每批次工程施工至正负零后付至该批次工程监理费的10%;每批次工程主体封顶后付至该批次工程监理费的40%;每批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并交付使用后付至该批次工程监理费的80%;余款待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服务期满且审计结束后付清。(每批次工程监理费=每批次工程价款*监理中标费率,每批次工程价款为当批施工的工程价款)。每次付款前,监理人应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拒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泗阳县泗水●桃花源项目施工图设计期、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服务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为: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表一、投标报价(41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说明: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3分,每低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4******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5、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表二、总监理工程师素质(6分);
表三、资源配置与业绩(29分);
表四、监理大纲(24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3.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居民身份证。
5.3.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在监)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须提供承诺书)。
5.4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5.4.1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少于 2 人;
5.4.2 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不少于 4 人。
5.4.3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5.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7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08日09:00至2025年02月13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6.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bszn/005008/******/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4日09:00。
7.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异议和投诉
8.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
8.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城南商务中心二楼 |
地 址: |
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A2#铺03 |
联系人: |
张成亮 |
联系人: |
许益 |
电 话: |
****** |
电 话: |
0527-****** |
传 真: |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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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23700 |
邮 编: |
223800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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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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