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4201JH******22002P
项目名称:
新湾四路(常青一路——红旗渠路)道路和排水工程
招标登记编号:
************15
招标项目名称:
新湾四路(常青一路——红旗渠路)道路和排水工程施工
招投标监管(投诉受理)部门:
武汉市江汉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行政监督(投诉受理)部门电话:
027-******
招标人:
******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徐翔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王祖勇
招标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思云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
是
数据来源: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工程地点: | 武汉市江汉区南起常青一路,北至红旗渠路 |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内容: | 市政工程施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项目南起常青一路,北至红旗渠路,路线全长285.670 米,本次实施范围为K0+007.834~K0+277.739,实施段长度269.905米,设计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20米,双向2车道,机非共板,横断面布置为:3米绿化带(西)+3米人行道(西)+11米车行道(含2x2.5米非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东),西侧3米绿化带由项目建设单位待建设条件成熟后在中远期再行实施。 主要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1.道路工程:新建车行道3122平方米,人行道1928平方米; 2.交通工程:施划交通标线325平方米,机非隔离护栏 480米等; 3.排水工程:铺设d1350雨水主管292米,d500污水管 189米; 4.照明工程:新建单臂路灯7座,三光源中杆灯2座; 5.绿化工程:种植行道树15株。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941.77 | 立项批准文号: | 江发改局债批【2024】8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27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评审制施工总承包招标) | ||||||
公告发布及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5-05-30 17:00 ~ 2025-06-05 17:00 | ||||||||
投资总额(万元): | 1941.77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远程(分散)开评标工具(远程开标)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25-06-11 16:00 ~ 2025-06-12 16: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25-06-11 16:00 | ||||||||
公告状态: | 下载未开始 | ||||||||
其他要求: | 参与方式:一、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二、完成注册登记后,请申请人于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应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所申请标段(包)的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三、资格预审申请的递交方式及时间:1.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10时00分。 | ||||||||
备注: | /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当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不少于3名,且不多于12名(含)时,确定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采用评分排名的方式,确定12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