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大石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
披露问题整改)项目钱塘段
答疑通知书(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合川区大石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项目钱塘段”答疑发布如下:
提问1: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参加投标,是不是会废标?
回复提问1:(1)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当合法合规,符合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对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开具纸质投标保函前,结合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可向保函出具机构注册所在地的金融管理部门核实其出具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以保障投标人的权益。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提问2:进度款支付(1)农民工工资支付:每月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按已完成工程量产值的30%结算农民工工资,并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时扣除前期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款);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100%(支付至审计金额100%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交纳审计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项目进度款支付办法完全与2025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02号文件《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背离,请相关部门监督整改。
回复提问2:本项目的进度款支付条件是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设置,每月按工程量产值的30%结算相应的农民工工资,并非全垫资,故不予以更改。
提问3:进度款支付 (1)农民工工资支付:每月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按已完 成工程量产值的30%结算农民工工资,并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时扣除前期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款);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100%(支付至审计金额的100%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交纳审计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本项目进度款支付比例与财政部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财建【2022】183号文件完全不一致,请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请相关部门监督。
回复提问3:同回复提问2。
招 标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