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已由******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4】13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70%、其余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丹阳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镇江市境内工程环境保护技术服务1标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河势控制工程和护岸治理工程,合计治理总长度 41.414千米。河势控制护岸合计10.03千米,其中新建5.94千米,加固4.09千米;小泡沙右汊沉排护底6.858万平方米。护岸治理合计31.384千米,其中新建 2.03千米,加固 29.354千米。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等别为Ⅲ等,长江扬中河段主江堤及太平洲洲堤护岸工程级别为2级,其余区域护岸工程级别为3级。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镇江市境内工程环境保护技术服务1标,其主要内容包括: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要求内容,在扬中市、镇江经开区及丹阳市境内开展水生植物修复和鱼类保护;开展施工期、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包括不限于水、空气、噪声、生态等监测);开展工程现场环保措施的实施,核查环保“三同时”的落实情况;开展环保宣传及培训工作;协助完成环保验收工作并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详见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本标段概算约543.01万元。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环保专项验收合格,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电子投标文件填1825天)。
2.5 质量目标:合格。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环保所有工作,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提交报告的数量、质量满足档案和专项验收的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水利工程环保监测或水利工程环保验收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生态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4)其他人员要求:/。
(5)其他要求:
A.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B.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2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客服QQ:******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客服QQ:******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客服QQ:******。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其他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9.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招标控制价;
α—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0.6;0.65;0.7 ,开标现场抽取;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0%以下的投标报价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格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注: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0%的则B=最高投标限价×80%。
最高投标限价:543.01万元(其中扬中境内限价322.26万元,镇江经开区限价181.76万元,丹阳境内限价38.99万元) 。
7.4分值构成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一 | 投标报价 | 报价得分:最高得分55分,最低得分0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5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每高1%,在55分基础上扣1分;每低1%,在55分基础上扣0.5分。 注: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位小数,采用内插法计算。 | 55 | |
二 | 业绩 | 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签约合同价不低于30万元的水利工程环保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含环保监测或环保验收服务项目),有1项得1分,最高得3分。 2、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签约合同价不低于30万元的水利工程环保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含环保监测或环保验收服务项目)项目负责人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环保验收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合同中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 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业绩可重复得分。 | 5 | |
专业配置 | 1、组员配置中(除项目负责人外),环境工程、生态学、环境监测、水利工程、土壤学、档案类(以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配置齐全、合理,满足项目需要,本项最高得6分,少配置一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 2、组员配置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生态环境类或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名得1分,最多得4分;具有生态环境类或水利工程类中级职称的,每名得0.5分,最多得2分。本项目最高得4分。 | 10 | ||
三 | 技术方案 | 1、工作大纲:对于本项目的整体框架、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方案、预期成果的分析和描述等方面,科学、合理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10 | |
2、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工作思路: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总体思路、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的分析等,准确、合理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6 | |||
3、进度计划:对本项目工作时间进度计划的安排及说明,合理、有效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4 | |||
4、质量控制措施:提供的质量控制措施和保障,合理、有效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5 | |||
5、服务保障:项目施工过程中、后续投入等方面提供的服务保障,科学、合理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5 | |||
合计 | 100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招标人1:扬中市河道治理中心
地址:扬中市江洲东路美人鱼北侧
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0511-******
招标人2******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经开区通港路96号物流大厦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0511-******
招标人3:丹阳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丹阳市云阳路3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11-******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镇江市梦溪路40号微夷大厦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511-******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