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镇装潢、建筑混合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滨江镇装潢、建筑混合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报名材料发至电子邮箱******,递交的相关资料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 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LS-321283-******5
2.项目名称:滨江镇装潢、建筑混合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98.845万元(299.615万元/年)
5.最高限价:898.845万元(299.615万元/年)
(1)混合垃圾处置费最高限价为85元/吨;约为10000吨(具体以实际称重为准),处置费用约为85万元;建筑垃圾(拆房垃圾、混凝土块/渣土)处置费用最高限价为33元/吨,约为27300吨(具体以实际称重为准),处置费用约为90.09万元;陈腐垃圾处置费最高限价为180元/吨,约为3000吨(具体以实际称重为准),处置费用约为54万元;三种垃圾处置费用共计约229.09万元。
(2)转运费用最高限价为17.5元/吨,约为40300吨(具体以实际称重为准),转运费用约为70.525万元。
全年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费用约为299.615万元,三年共计898.845万元,投标单价和总价均不得高于规定的最高限价。
6.采购需求:主要包括对滨江镇安置小区范围内装潢、建筑混合垃圾等固体废物的存量及增量(约4.03万吨,具体按实结算),进行转运,按照规范、通过专业设备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置,确保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等内容,(处置费用约229.09万元、转运费用约70.525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用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年度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每季度完成实际工程量的90%支付进度款,余款在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将下列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81@qq.com。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QQ邮箱)、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QQ邮箱)、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请转至支付宝账户:******(叶佩),且备注项目名称、缴款单位名称)
4.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招标资料。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3年10月17日15点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市政务中心(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三楼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
江苏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泰兴市滨江镇福泰路1号
联系方式: 0523-****** 常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戴王路
联系方式: ****** 李先生
3.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信息
名 称:******委员会
地 址:泰兴市滨江镇福泰路1号
联系人: 蒋先生
联系方式:0523-******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名称):
地址:
单位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电话: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
委托权限:领取招标文件、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接洽各项投标事宜,编制、签署、递交、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受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委托人(投标人名称):(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