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监理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以及湖南省关于工程监理方面的文件、规定。
?2、在工程监理工作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则投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监理。
二、相关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三、技术规格:1.本次服务范围: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等。
2.质量等级: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2019年修正)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4.采购项目的监理范围:宁乡市方特南路建设项目(一期 K0+000~K0+800)全长800m,路幅宽28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车速 40km/h,沥青路面。具体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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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工期11个月(最终以招标人具体要求为准)。
2.服务地点:宁乡岳宁大道以南、华强大道以东,方特东方神画景区南侧的香山小镇片区,北起华强大道,南至金唐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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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监理人员应遵守以下执业规定: (1)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 (2)遵守并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 (3)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4)不收受业主单位与服务单位的礼品或礼金; (5)不泄漏业主单位与服务单位的合同条款、业务资料、商业秘密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6)坚持依据相关规则与规定,公正、独立地协调和处理与监理工作相关的争议问题。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履约验收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及宁财[2024]1号文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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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1、成交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2、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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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